11.商埠文化。成立济南商埠文化研究会,深入挖掘成丰面粉厂、铜元局、百年制锦市等一大批商埠文化历史资源,打造“商埠+文化+旅游”模式,激发多元老商埠文化的现代转化。着力打造老商埠A级景区,带动城区其它老建筑的有效利用和持续发展,围绕商业道德、诚信、工商业文化等主流商埠文化,策划一系列“文化+商业”营销活动。针对游客喜好,最大限度制定专属老商埠的文旅活动。推进“四路一带”建设,北园大街沿线引进新型业态打造“家居之都”,济南演出公司,济泺路沿线打造“服饰之都”,蓝翔路周边发展新型都市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以及小清河发展带打造文化休闲长廊。创作以济南商埠文化为题材的文艺作品并进行文化交流展演,力争在全国打响炒热济南商埠文化,传播“文化强市”和“开放兴市”的城市发展理念。(责任单位:市中区、天桥区)
2018年11月28日
2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济南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协调机制。聘请文化顾问,加强对研究规划、课题论证、学术活动和研究成果的咨询、指导和评价。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新格局。(责任单位:各级党委、政府)
13.红色文化。组织开展革命文物、红色文物摸底调查工作,开展抢救性保护与展示宣传,做好中共济南市委、市政府成立旧址等革命文物修缮保护利用工作。加强对革命历史遗迹、革命文物、红色文化的保护开发利用,扩大对革命前驱英雄事迹、革命斗争历史的宣传普及率。做好济南红色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策划推出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完善红色旅游景区(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红色旅游景点品质。利用身边红色教育资源、红色故事、红色景点打造本土红色教育基地;响应教育部推动中小学游学教育的需求,把红色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游学教育紧密联系。通过公共博物馆、纪念馆举办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专题展览,以及红色文艺作品、剧目的创作演出、红色电影放映等多种方式,大力传播济南红色基因,传承弘扬红色文化。(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委党史研究室、长清区、历城区、市南部山区)
14.传统文化研究和出版计划。围绕泉水文化建设,整合历史文献等相关资料,出版国内外专家学者对于济南泉水保护经验及泉水文化研究的学术成果,完成泉水诗词歌赋、楹联碑刻等系统资料,重点编纂《济南泉水文化丛书》,为“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提供学术支撑。实施好《济南文化论丛》等重点项目,推出一批文献整理研究著作。对济水、黄河、齐长城等济南历史文化做好资源收集与开发,针对不同文化资源分别打造一部散文与报告文学集,一部画册和一部宣传纪录片。(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史志办、济南社科院、济南出版有限责任公司、市泉水保护办公室)
二、构建“三大区域文化带”
《济南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济南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略)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17.“孝诚爱仁”传统美德建设计划。组织开展未成年人“诵读国学经典,传承中华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出彩人家”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家庭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展示、评选、推广活动,构建“好家风好家训”宣传教育平台;选树全市道德模范、济南好人,开展“我推荐我评论身边好人”活动,形成全市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丰润道德滋养和强大精神动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济南市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