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完善管理体制,组建专门管理机构,实行以生态保护为主导的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划定山体、河流水系、泉水重点渗漏带及泉水直接补给区四条生态控制线,统筹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旅游、镇村建设等专项规划。做好水源涵养、生态修复、环境综治等工作,强化道路交通、污水处理和垃圾清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生态富民工程,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旅游、养老、休闲产业和农家乐项目,促进南部山区绿色发展、有序发展。(历城区政府、市发改委、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城市园林局、环保局、旅游局、城乡建设委、交通运输局、市政公用局、城管局等负责)
55.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新造林5万亩、育苗2万亩,启动郊野公园建设,森林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市林业局等负责)
90.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实施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低保户、五保户、零就业家庭、因病致贫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负责)54.深化国家级生态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开展城市绿荫行动,改造提升一批城市绿地和老旧公园,抓好裸露土地绿化。实施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加快野生动物世界二期和跑马岭生态休闲度假区建设,完成中心城区防灾避险公园建设和英雄山风景区整治。(市环保局、城市园林局、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等负责)
73.规划建设国际学校和国际医院。(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等负责)
82.减少大气污染,推进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完成134台(座)燃煤锅炉和重点工业炉窑淘汰(改造)。(市环保局、市政公用局负责)
二、细化任务,严格责任。各责任单位应根据职责分工,抓紧研究制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节点目标,做到目标更具体、任务更清楚、责任更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政府督查室将建立《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节点督查台账》,定期开展督查调度和评价通报,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