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梁美芬认为,济南演出策划公司,非法“占中”发起人不明白也不了解《基本法》和香港法律,也低估了特区政府执法决心,今次案件反映香港是法治地区,违法者要面对法律后果,无论是谁也一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一)串谋作出公众妨扰
(三)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
朱耀明(左起)、戴耀廷、陈健民(来源:香港《文汇报》)
黄浩铭:罪成
曾是陈健民学生的“90后”教师穆家骏也直言,陈、戴身为学者,济南策划公司,却公然教年轻人违法,衍生出一批“港独”、暴力组织,令人失望,他怒问:“肆意牺牲他人权益而得来的所谓‘公义’,有何公义可言?”对于非法“占中”令香港社会日益撕裂,“工记小花”陈颖欣质问一众非法“占中”搞手:“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子女去‘违法达义’,却让别人去做炮灰?”她愤怒表示,违法者必须付出代价,期待法庭裁决伸张正义,给年轻人正确指引。
戴耀廷、陈健民、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罪成
2014年12月,非法“占中”的3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和朱耀明向警方自首,表明会承担法律责任,承认“可能”违反《公安条例》。台湾“中央社”在对此的报道中称,这形同宣布终止“占中”运动。但有专家认为,这不过是场“政治秀”。2017年3月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等9人被落案起诉。
朱耀明:脱罪
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罪成
今日非法“占中”案正式宣判,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报道,香港民间团体“香港岛各界联合会”“保卫香港运动”今早便于法院外请愿,他们高呼“违法‘占中’煽‘独’累港”等口号,要求法院依法严惩“占中”策动人,以维护香港法治精神。
(二)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综合港媒消息,裁决情况如下:
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脱罪
(四)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
香港执业律师、立法会议员张国钧表示,非法“占中”事件发生至今已有很长一段时间,很多人都希望可以还社会一个公道,见到一个合乎公义的裁决。今次案件裁决,法庭的审讯、判决可以让社会各界对非法“占中”事件有更深入的了解,对一些违法达意、“公民抗命”的说法提供一个法律的角度让大家参考。
据“香港电台网站”9日报道,非法“占中”3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被裁定“串谋公众妨扰”罪名成立,“煽惑他人煽惑作出公众妨扰”罪名不成立;至于“煽惑他人犯公众妨扰”罪名,戴耀廷、陈健民被裁定罪名成立,朱耀明则被判无罪。
(五)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