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次庭审中,郑亚龙言辞激烈,称济南市政府才是泉标的权利人,大盟公司的做法是意图借泉标牟取暴利,并誓言将官司打到底。而大盟公司则坚称其才是泉标的权利人。几个月后,大盟公司为何悄然撤诉?
◆导报记者 梁士兴 济南报道
试图清理了泉标的侵权现象后再转让权利的大盟公司,此时为何放弃诉讼转而继续为泉标寻找新东家?
上述法官提醒说,单位在委托他人或其他单位创作作品,最好明确、细致地规定好作品著作权的归属,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20日上午,济南市中院知识产权庭一位法官透露,泉标作为济南的标志,其象征意义远大于经济利益,开庭后济南中院做了许多调解工作,后大盟公司单方面撤诉,二者未达成任何和解协议。
随着济南对外开放程度的深入,济南演出策划公司,一直静静矗立在泉城广场的蓝色泉标已经成为全国甚至世界认识济南的一个公共地理标志,其背后的商业价值也与日俱增
去年5月底,泉标文化传播公司与拍卖公司签订协议,授权拍卖公司为泉标寻找新东家。泉标文化传播公司自称运营两年多以来,由于泉标侵权严重,济南演出公司,多数时间耗在了维权上,经济收益甚微。坊间相传去年“十一运会”前就会开拍的泉标,因侵权现象太多,拍卖时间一拖再拖。
从2007年起,自称是泉标权利人的泉标文化传播公司(后以大盟公司为原告身份起诉)掀起维权事件,并向涉嫌侵权的各公司发送了十几封律师函,直到去年12月15日,泉标侵权第一起诉讼案才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泉标维权案”当事人之一的济南时尚实中工艺礼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中工艺”)代理人之一的郑亚龙在20 日下午也向导报记者证实,大盟公司在3月份撤回诉讼请求,法院向其送达了撤诉裁定。
大盟公司代理律师告诉导报记者,撤诉与大盟公司目前正考虑将泉标著作权整体转让有很大关系。据他透露,“目前有两家公司正在与大盟公司谈判。”对于两家公司的名称,律师表示不便透露,“现在还属于商业机密 。”
大盟公司代理律师说,“泉标存在侵权现象对泉标的转让肯定会有影响,但打着官司不方便谈,而且现在关键是把泉标整体转让出去,更好地发挥泉标的作用。”
经济导报记者近日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备受关注的“泉标维权案”已尘埃落定,原告方济南大盟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盟公司”)已于上月向法院撤回诉讼请求。据了解,撤诉或与泉标正寻找新东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