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推进大会精神,全面推进城区外重点河道整治项目建设,按照《全市重点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城区外河道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六、奖惩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综合考核9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综合考核89—80分评定为良好;综合考核79—70分评定为合格;综合考核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李 旭 官扎营街道党工委书记
2.及时完成河道清淤疏浚任务,确保城市行洪需要。(5分)
河段长: 李庶森 回河镇党委书记
(二)考核程序。